一段时间没有更新博客,也很少到欣赏的、熟悉的博友网页上浏览,更不要说回帖。浑浑噩噩,从家庭到单位晚间再到宿舍,通宵达旦的看电视新闻,班后和双休日带带孩子,时不时到菜场买买菜,断断续续的健健身。时光便如白驹过隙在不知不觉间滑过。
不是没有要说的写的,也不是热情减退或没有礼貌,不给网友回帖并不代表不想回。内心也一直存在着歉疚的感觉,仿佛惶惶不安有什麽没做的事一直放在心上。比如古道西风、比如孤宾西旅,他们都是充满着爱国爱民之心的男儿,大到国家历史,小到民生民情,思想观点都很深刻,给他们回帖都不可能一笔带过,而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其实我要说的是,人总有倦怠的时候,做什麽事我都不想强迫自己,也不想强迫别人。当要说的写的太多时,反而不知从何下笔?那麽就干脆撂下什麽都不说。心中有灯,还怕迷路吗?要说的只有对朋友的抱歉了。
我的慵懒的日子结束了,大编辑如菊昨天又给我布置了“新”的作业,要给他们的报纸写点稿。写什麽呢?还是从上周看凤凰卫视《时事辩论会》说起。话题是慈善,现就慈善草成一篇,就算交稿,惭愧惭愧!
《慈善的尴尬》
湖北襄樊五学子“受助不感恩”,最终被受助人取消受助资格这件事,我是在凤凰卫视《时视辩论会》得知的。其实像这样的事并不鲜见,早在两年前一浙江民企老板资助百位贫困生,而到了年关却没有收到任何一位学子的哪怕简单的一份贺卡或感谢信。此事当时也被媒体爆炒。我把它称之为“慈善的尴尬”
客观的说,我个人认为,即便是基于礼貌和尊重,在个对个的帮扶过程中,受赠者也确实应该持有一定的感恩之心和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一定的感恩之举。最低限度起码也要说声“谢谢!”。但本文所要阐述的看法重点不在该不该说声谢谢。而是不说谢谢,慈善捐赠是否就应该终止?
凡事我们总要找出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众所周知,当今的中国社会贫富悬殊很大,社会矛盾尖锐对立,公平公正离我们尚远。就读的悻悻学子也不例外,特别来自贫困地区的孩子,他们背着沉重的生活重负和心理重负,一夜之间要想让他们“积极健康阳光”的面对生活,这种要求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耻辱的一半来自贫穷。细心的保护这种脆弱的神经少受伤害或不受伤害,本应是学校、社会各级政府、以及捐赠者应该考虑到的。然而儒家文化的急功近利,非要让你对施恩的人三叩九拜、感激涕零不可。当贫困生在被学校和社会各界人为的添加了那麽多的“贫困标签”后,其尊严早已被摧残的体无完肤!面对理论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差距,能低调毫不张扬的维护最低的尊严面子已算不错,又怎麽能要求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馈赠”,并进而虔诚地报答呢?即使有几个知耻而后勇的“懂事”孩子,日后的人格异化又岂能不深植心里。
中国人强调“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显然那是针对受助者而言。捐助者更应该以“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心态看待资助。看待日后受助者,用感受到的心灵温暖,再次惠及社会苍生。其实施善真意更多的应该在于后者才对。
广义的慈善大于狭义的感恩,区别就在于资助者能否把资助他人看作感恩生命的最佳路径。如果让受助者表达感谢感恩的话,向广义的社会去表达就已经达到了慈善的初衷。如果我们一再的要求受助者感恩,并附加一些“道德要挟”条件,使受助者不得不以残存的尊严为代价而换取援助,我想除了更加激起他们的仇富心态以外,不会有任何积极的一面。在弱者面前表现优越是一种肤浅的残忍,也是害人的利器。
按佛家的说法,慈善是一种大慈大悲的境界;是强势生命对弱势生命一种悲悯。从基督和天主的教义阐释,慈善甚至是一种灵魂的自我救赎和提升。试问:文明是什麽?文明更多的是体现强势对弱势群体的人格尊重和权益保护,用文明社会的语言来说,“济困的最高原则在于保持受赠者的尊严”。
你对他处处表现优越、高高在上、甚至不屑,与其说这是助人,还不如说是对他信心和尊严的沉重打击。而这不是道德的力量,跟慈善捐赠的本意也相去甚远。据说欧美各国教会每年收到的来自民间的善款不计其数,仅美国每年就有高达2000亿美元以上的善款收入,没有听说捐赠者对受助地区受助人有什麽附加的要求。更没有听说受助地区受助人不思感谢就断绝善缘的?象塔利班那些恐怖集权主义分子掌控的地区,各国还不断的通过红字会机构给以各种救济,更何况正常的施善?仅从民间善款募集的数额看,相对于欧美,我国的慈善基金真是羞于启齿,又岂能奢谈对慈善的态度和一个至高的境界?
慈善的力量是潜移默化的,它不是立马兑现的交易,你给我一分钱,我立马就要给你递一杯水。善款的捐赠使用体现人们对生命和穷富的态度,也体现救赎的慈悲精神。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两种不同的态度认识,孰优孰劣便一幕了然。我想慈善制度的建立、慈善意识的普及和慈善文化沉淀早已根植于西方的人文精神之中。而不会像儒教文化表现的那样急功近利,“现来现报”。
慈善思想在唐朝就早已有之,元稹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遗憾的是,千百年来这种思想仅仅是个人修身养性的理想表述,而没有变成文明济困的普世价值光大发扬。其实面对“受助无感恩”现象,捐助者大可不必作“受伤状”。你把它看作是自己对社会的感恩行为,就会对“不感恩者”哈哈一笑。但愿伴随遗憾的将是文明的进步和觉醒,在《慈善法》即将颁布之际,希望这种遗憾会少些,欣喜会多些。
